鼻部整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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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3/9/26 19:15:00

杭州的尚小姐本想让自己的容貌更耐看些,在别人的带领下,来到上海瑰康医疗美容门诊部(以下简称“瑰康医美”)做隆鼻手术。不料鼻子术后发炎,植入假体不得不取出来,在鼻尖上留下显而易见的癜痕,也就是破相了。而此时,这家医美门诊已经改名为“上海梵丽医疗美容门诊部”(以下简称“梵丽医美”)。

近两年来,小尚东奔西走,寻访专家,希望能修复她的鼻子,但是专家们都表示修复的可能性很小,建议小尚放弃修复。这让小尚感到狠沮丧,每天承受着不敢见人的心理压力。

听信“闺蜜”隆鼻结果惨遭破相

12月1日下午,小尚来见老叶较真记者时,带着一只深色的口罩,遮住整个脸面,只留下额头下的两只眼睛。

我真不想摘下口罩,就这么一直戴着!”

小尚摘下口罩的时候说,鼻尖上这么深一个“坑”,一抬眼,谁都看得出来,不戴口罩她就没法遮掩。

这个坑学名叫“癜痕”。小尚医院年12月24日的诊断证明显示,小尚鼻背及鼻根低塌,鼻尖处有一凹陷性癜痕,软组织瘢痕挛缩较为明显,弹性差,诊断为“鞍鼻”。

医院诊断为“鞍鼻”

此前的当年3月10日,小尚感到鼻子不适,医院来治疗过。治疗记录显示,当时医生检查发现她鼻背红肿,按压有波动感,局部疼痛,诊断为“鼻整形术后感染”,医院在局部麻醉下给她做了鼻部植入物取出术。

小尚遭受这么大的痛苦,还得从年的一次轻率之举说起。当年10月初,一位“闺蜜”约她一起去上海隆鼻,说她有朋友在上海瑰康医美门诊部。因为小尚此前向“闺蜜”说过对自己的鼻子不太满意。小尚原想让“闺蜜”先去做,如果做得好,她再去。后来她经不住“闺蜜”的劝说,就于10月12日与“闺蜜”一起来到这家医美门诊部。

梵丽医美

术前检查时,小尚还是好好的:鼻根低平、鼻尖肥大、双侧鼻孔鼻翼不对称、鼻部无肿胀、破溃、流血,下颌肥胖脂肪堆积,诊断为低鼻,面部下颌脂肪堆积。

全麻做完“肋软骨隆鼻术+面部吸脂术”后不久,小尚就回了杭州。小尚对手术的理解是这样的:医生从她肋骨上取出一小块骨头植入鼻尖,植入物有硅胶鼻部假体和面部假体。

据小尚介绍,术后一个月,她的鼻子就开始红肿。她电话联系瑰康医美,后者称这是正常的术后反应,只要吃吃消炎药打打消炎针就可以了,一般六到八个月即可痊愈。

于是小尚就医院打点滴,消炎。

时间长了,打消炎针也无法缓解她鼻子上的症状。年9月初,小尚鼻子上的假体彻露了出来,她连忙来上海找瑰康医美处理,但发现该机构已更名“上海梵丽医疗美容门诊部”,以前给她做手术的医护人员都不在了。

年9月6日,梵丽医美给小尚做了鼻假体取出手术。

记者在天眼查搜索“上海瑰康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”时,页面跳出“上海瑰康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”,并明确记载前者为后者的“历史名称”。

司法鉴定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

鼻子上留下显眼的癜痕后,小尚一开始几乎崩溃了。

本来想自己更好看一点,哪想竟然被毁了容!这个现实谁也接受不了!”

小尚说,一开始她谁都不想见,曾经想过轻生,被朋友劝下。小尚提供的一份诊断报告显示,她患有重度抑郁症。

年6月,小尚将梵丽医美告上法院,要求后者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鉴定费等共计20余万元。

法院判梵丽医美赔偿小尚各类损失共计元

法院在审理期间,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小尚的诊疗过程进行了司法鉴定。鉴定意见书写道:

被鉴定人XXX行自体肋软骨隆鼻术+面部吸脂术后出现鼻部反复感染等,与被告对术后可能出现的感染问题未尽高度注意及规避义务有关,被告对此存在过错。感染发生后,被告处理欠妥导致病情延长、感染持续存在,存在过错。被告对被鉴定人目前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,原因力为75%-85%左右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小尚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根据双方均认可的鉴定意见,被告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且为主要责任,原告小尚主张由被告承担85%的赔偿责任,而被告仅认可70%的赔偿责任,对此结合鉴定意见书中的结论及被告的过错程度、原因力大小等因素,酌定由被告对小尚的损失承担80%的赔偿责任。

后法院宣判梵丽医美一次性赔偿小尚各类损失共计元。

小尚提供的发票显示,年10月12日他向瑰康医美缴纳“生活服务*治疗费”元,年9月23日,再次缴纳“医疗服务*治疗费”元,合计元。

十几位整形专家认为修复很难

小尚说,为了修复鼻子上的癜痕,她几乎跑遍医院,以及国内专门做鼻修复的专家,而且她还参加医院特需修复病例会。

当时在座的十几位整形专家,都称我的鼻子修复很难,而且风险也很大,一次手术不可能完成,修复的过程也很漫长,让我最好别弄了,风险太大了。”

更让小尚感到焦虑的是,法院判决书上,几乎没有提到癜痕修复的相关费用。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,双方涉及的费用包括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鉴定费和律师费等,的确没有涉及到癜痕修复事项。

梵丽医美拒绝采访

12月9日,记者来到位于华山路号的梵丽医美,希望就小尚的遭遇进行采访,遭到该机构拒绝。

来源:周到上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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